韭葱之味

我初见韭葱,是在异国的超市。它被整齐地码在货架上,标着“leek”的字样,通体修长,白茎青叶,分明是放大了数倍的蒜苗,却又带着几分韭菜的清姿。这陌生的熟悉感击中了我——它分明是故乡菜畦里那不起眼的“大葱”的远亲,却在此地登堂入室,成了西餐高汤里不可或缺的“贵族”。
这认知带来一种奇异的错位。在我贫瘠的童年记忆里,与它形似的作物总是灰头土脸。它们成捆地堆在北方冬日的三轮车上,覆着肮脏的棉被,与土豆白菜一同构成抵御严寒的廉价壁垒。农人的手,皲裂如树皮,将它们和冻硬的泥土一同掷入秤盘。那时节,它们是活命的根基,是滚水里撒一把盐就能咕嘟出一锅暖意的恩物,唯独不是“滋味”。滋味是奢侈的,属于远方,属于未来,属于一切不在场的美好许诺。
而在这里,韭葱却被郑重其事地对待。法餐厨神们将它细细切碎,以黄油慢煸至柔软透明,称之为“sofrito”,视作诸多酱汁的灵魂基底。它融入奶油浓汤,顶一缕香草,便成了宴席上的优雅开场。它甚至拥有自己的节日。威尔士人将它绣上战旗,传说中圣大卫让士兵头插韭葱以辨敌我,它于是成了一枚勇武的文化徽章。同一种植物,命运之殊异,竟如云泥。
我买回一束,试图在这疏离的文明里打捞一丝故土的牵连。刀锋切入白茎的瞬间,一股强烈尖锐的气息喷薄而出,辛辣冲鼻,却又不是大蒜那般蛮横霸道,其间诡异地夹杂着一缕韭菜特有的、近乎腥膻的野性芬芳。这气味太熟悉了,瞬间凿穿了时间。我仿佛被拽回外婆的灶间,黄昏的日光斜照进来,空气中弥漫着同样的味道——那是她将最后几根瘦弱的本地香葱切碎,撒入一锅寡淡的萝卜汤时所散发的香气。是穷日子里被逼到极致后,从边缘处抠搜出的、一点一滴对生活的倔强提味。
我忽然明白了那种错位感的根源。我们所背叛、所逃离的,在另一个语境里正被他人虔诚地供奉着。故乡泥土里生长出的最卑微之物,漂洋过海后,竟被赋予了形而上的意义,成了他者传统的图腾。这并非韭葱的变异,而是观看者眼光的迁徙。当我被迫用另一种语言体系来指认它时,“leek”这个单词便像一层透明的保鲜膜,将我与它的直接关联隔开了一层。我必须先经过异质文化的翻译与诠释,才能迂回地触碰它。这个过程本身,就是一种深刻的疏离。
这疏离感并非独属于我和一根韭葱。它是一代又一代离散者共同的怅惘。我们怀揣着故乡给予的、最初的身体记忆出走,却在更大的世界里发现,那些记忆中的坐标正在被不断地擦拭、修改、重写。故乡的食物最美味的时刻,永远定格在离家的前一天夜里。此后任凭如何复刻,总差了一味叫“曾经”的调料。
最终,我将那束韭葱的中段切下,依着西式菜谱,与土豆一同煮烂、打碎,滤得一丝不苟,做成了一碗顺滑细腻的奶油冷汤。而将那偏老根部和泛黄的叶梢绝不舍得丢弃——那才是我的乡愁真正栖身之所。我将它们斩得极碎,用滚油一泼,“刺啦”一声——那是全世界最动人的乡音。刹那间,凶悍而亲切的香气蛮不讲理地攻占了整个厨房,霸道地将一切精致的异国调味都驱逐出境。
我就着这碗复合的产物吞咽下我的身份认同:上半截是努力融入的、体面的“leek”,下半截是深入骨髓的、泼辣的“韭葱”。我们在两种文化的撕扯中被烹煮得软烂,试图调和出一锅可以下咽的人生。而真正的滋味,永远来自于那一声粗粝的、故乡的“刺啦”。它提醒我,所有的高汤底蕴,究其根本,无不从泥土深处的那一点腥辣倔强中升腾而起。
人不过是无根的韭葱,被命运之刃切成段,散落于不同的疆域,却总妄想在一碗热汤中找回完整的自己。